作為省省會,社會經濟發達,市場前景廣闊。因此,許多大型企業出于業務發展的要,將有在注冊分公司的需求。那么,在注冊分公司要滿足哪些條件呢?以下與大家分享相關知識。
在注冊分公司的條件主要如下:
1、準備分公司登記相關事宜,包括:名稱、營業場所、負責人、經營范圍等。分公司名稱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(分公司名稱必須稱為總公司名稱全稱),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過總公司的經營范圍。
2、注冊分公司應當自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。法律、行政法規必須報有關部門批準的,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。
3、分公司注冊應該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,分公司注冊后不得與總公司在同一經營場所經營。
以上是注冊分公司要滿足的條件介紹。對于想在設立分公司的企業,如果不了解,就要具體把握本文介紹的內容,確保分公司注冊有序進行!
附:注冊分公司所需材料。
這些材料包括:
1.《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》、《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》、《投資者名單》、《企業負責人登記表》、《企業經營場所證明》等表格及相關證件復印件;
2.《企業名稱預核準申請書》和《企業名稱預核準通知書》;
3.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指定委托書;
4.總部撥款證明;
5.總部對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命文件,負責人不需要提供當地臨時居留證復印件;
6.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;
7.公司章程復印件(應提交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并加蓋登記機關菱形章的章程);
8.總部分配給分公司的資金數額證明文件;
9.業務范圍涉及預審批項目的,應當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審批文件。此外,如果分公司的業務范圍超過總公司的業務范圍,則應首先改變總公司的業務范圍,然后使用該業務范圍進行注冊;
10.工商部門要求的注冊分公司所需的其他材料。

